LOGO

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

補寄確認信 民眾投書查詢
歡迎您寫信反映意見。藉由您的來信,一來讓我們瞭解民意,二來也可讓政府知道需要改進之處。誠摯希望您隨時就政府政策及施政作為提供寶貴意見。

「院長電子信箱」使用說明

請詳閱以下使用說明,再開始寫電子郵件:

一、為確保您的電子信箱未遭他人冒用,請於填寫電郵地址後點選「認證信箱」,再至您的電子信箱接收認證郵件完成確認。如未收到「認證郵件」,請至您的「垃圾郵件匣」查看。

二、因應101年10月1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,非因公務需要,本信箱不會在未經您同意之情況下,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。但基於行政機關均有法定職掌與專業分工,本信箱收到您的來信後,如涉及其他權責機關業務,將轉請主管機關處理逕復,因此您的個人基本資料(包含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聯絡地址、電子郵件地址),將隨同電子郵件內容(含寄件者IP位址)一併轉送主管機關。

三、為有效運用政府行政資源,請您確認來信內容,如信件內容涉及違反法律者,請自負法律責任。另為利聯繫並瞭解案情,如屬檢舉信件,提醒您請用真實姓名。凡為無具體內容的檢舉信件,或屬惡意攻訐謾罵、轉貼網路流傳訊息或相關不明網址等,本院將不予處理。

四、如您的來信內容或身分有保密需要,基於資訊安全風險考量,請您改以書面寫信並於信封加註「保密」字樣,以掛號郵寄至本院(100009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一號,行政院收),本院將依權責歸屬,行文各主管機關處理。

五、另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2款規定,同一事由,經予適當處理,並已明確答覆後,而仍一再來信者,得不再處理。

六、本院已停止受理請頒院長玉照。感謝您的配合。

同意 不同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