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詳閱以下使用說明,再開始寫電子郵件:
一、為確保您的電子信箱未遭他人冒用,請於填寫電郵地址後點選「認證信箱」,再至您的電子信箱接收認證郵件完成確認。如未收到「認證郵件」,請至您的「垃圾郵件匣」查看。
二、因應101年10月1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,非因公務需要,本信箱不會在未經您同意之情況下,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。但基於行政機關均有法定職掌與專業分工,本信箱收到您的來信後,如涉及其他權責機關業務,將轉請主管機關處理逕復,因此您的個人基本資料(包含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聯絡地址、電子郵件地址),將隨同電子郵件內容(含寄件者IP位址)一併轉送主管機關。
三、為有效運用政府行政資源,請您確認來信內容,如信件內容涉及違反法律者,請自負法律責任。另為利聯繫並瞭解案情,如屬檢舉信件,提醒您請用真實姓名。凡為無具體內容的檢舉信件,或屬惡意攻訐謾罵、轉貼網路流傳訊息或相關不明網址等,本院將不予處理。
四、如您的來信內容或身分有保密需要,基於資訊安全風險考量,請您改以書面寫信並於信封加註「保密」字樣,以掛號郵寄至本院(100009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一號,行政院收),本院將依權責歸屬,行文各主管機關處理。
五、另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2款規定,同一事由,經予適當處理,並已明確答覆後,而仍一再來信者,得不再處理。
六、本院已停止受理請頒院長玉照。感謝您的配合。
1.請填寫電郵地址 → 點選「認證信箱」→ 請至信箱接收認證郵件。
2.為避免您收不到確認信,請盡量避免使用免費信箱;若無法收到確認信,請至「垃圾郵件」查看或使用其它信箱。
3.請於收到確認信後24小時內完成認證,若逾期請重新認證。
4. 若無法收到確認信,請「點選重寄確認信」。